软件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低值易耗品,严格按照学院管理文件执行,同时依据中心实验低值耗材管理办法执行。以下制度适用于由学院下拨中心费用以内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。
一、原则上,每学期开学初,中心根据实验课表,准备本学期实验器材。
二、开放性或随机性的实验、科研应提前一周报中心,以便中心组织、准备,保证实验、科研的顺利进行。
三、实验、科研实施前除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外,应由实验、科研指导教师,根据计划领取相应配置。由指导教师签字,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,低值易耗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等。
四、实验、科研实施过程中,由中心责任人负责监督、指导。
五、无故造成损失的,将报告院有关部门处理,并记入中心诚信档案。
软件学院实验实训中心
2012年10月20日